公告
来源: 日期:2022-05-16 09:49:00 阅读次数:
公 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洛阳市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拟按原缴款渠道退还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收取的交易服务费。请下列单位和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缴款票据资料,联系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退款,相应款项将作上报处理。
1. 吕建升〔天元(2200)和洛阳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3200)〕
2. 洛阳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洛阳悦达汽车有限公司
4. 洛阳市真不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5. 洛阳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6. 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
7. 王利强
8. 李静
9. 洛阳俏江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3302099、63305711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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