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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 日期:2022-05-16 09:49:00 阅读次数:

公   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洛阳市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拟按原缴款渠道退还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收取的交易服务费。请下列单位和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缴款票据资料,联系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退款,相应款项将作上报处理。

   1. 吕建升〔天元(2200)和洛阳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3200)〕

   2. 洛阳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洛阳悦达汽车有限公司

   4. 洛阳市真不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5. 洛阳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6. 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

   7. 王利强

   8. 李静

   9. 洛阳俏江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3302099、63305711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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