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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筑

来源:新安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1-09-15 08:40:00 阅读次数:

9月13日,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洛新土地所充分发挥执法力量,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拆除一处农村乱占耕地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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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筑位于磁涧镇滨河路龙渠社区,违法占用耕地3亩,为洛新土地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封存建筑材料,扣押施工设备。并经多次沟通和耐心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主动配合执法人员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下一步将对所占土地进行复耕。

自2020年以来,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零容忍”遏制新增,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综合利用卫星监测、暗访督导、公开通报等务实有效举措,及时发现违法线索,从严查处整治、严肃问责,真正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同时针对群众住房需求,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精准保障群众住宅建设的合理需求,在“守牢耕地红线”的同时确保群众“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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