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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四个强化加强闲置土地监管

来源:日期:2012-11-13 00:00:00阅读次数: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认真学习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深入用地企业进行宣传讲解,充分认识浪费土地资源、扰乱土地市场秩序、推高房价、减缓城镇化进程的危害,增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强化依法处置。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依照程序进行处置和落实,有效督促了闲置土地的规范利用。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程序,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开竣工核验、履约保证金制度,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建设用地供后巡查监管制度。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依法对闲置土地进行不定时巡查和监管,强化动态监测,防止新的闲置土地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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