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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典型案例之二

来源:日期:2006-12-12 11:18:03阅读次数:

洛阳臻隆摩托有限公司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偃师市岳滩镇赵寨村占地32567平方米建设厂房,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 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 对非法占地行为处以罚款叁拾贰万伍千陆佰柒拾元整。

  洛阳臻隆摩托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偃师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7月申请偃师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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