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李某违法占地案
来源:日期:2017-01-25 08:23:35阅读次数:
伊川县李某违法占地案
2017年1月,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在动态巡查中发现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伊川县白元乡辛庄村土地5.73亩,用于建设木材加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发现时该宗违法用地有部分建成,伊川县国土资源局立即责令李某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并对其非法占用的土地采取了非立案处理方式,拆除了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了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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