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李某某违法占地案
来源:日期:2017-04-20 08:53:45阅读次数:
汝阳县李某某违法占地案
2017年4月,汝阳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在动态巡查中发现李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汝阳县上店乡下店村一般耕地3亩,用于建设仓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发现时该宗违法用地正在建设,汝阳县国土资源局立即责令李某某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并对其非法占用的土地采取了非立案处理方式,拆除了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了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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