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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一、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土地储备、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和有关要求。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拟定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三)根据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需要,拟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四)承担市本级土地储备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临时利用和前期开发,为政府供应土地提供必要保障。

(五)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六)承担全市国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生态修复,补充耕地核实、耕地占补平衡监测监管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全市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及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动态监测有关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土地储备机构、土地整治((整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支队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支队为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区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查处城市区(不含吉利区)及功能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

(三)指导吉利区和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重大违法案件和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督促县(市、区)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巡回检查工作。

(五)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洛阳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洛阳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二)承担全市国土空间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对发展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提供对策建议;

(三)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的研究和拟(修)订工作;

(四)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成果维护及各类规划成果入库的审核工作;

(六)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数据的统一收集、更新维护和应用服务工作;

(七)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及开发利用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洛阳市规划馆(洛阳地质博物馆)

洛阳市规划馆(洛阳地质博物馆)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洛阳市城乡规划成就和远景内容的展示、陈列和服务工作。

(二)深入挖掘城市内涵,宣传和展示城市形象。

(三)负责展馆展陈内容的调整更新工作。

(四)负责展馆展陈资料、档案、展品的保存和管理以及各项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及审批项目的公示和公告工作。

(六)负责馆内大型活动的筹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的活动。

(七)负责国内外各类团队的参观接待和会议服务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市辖区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办理、权籍调查、纠纷处理、登记资料整理、数据信息共享、信息平台建设维护、信息公开查询等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