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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当勇作为 ---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

来源:机关党委日期:2020-06-12 09:00:00阅读次数: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战略思考,就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战略部署,形成了与时俱进的思想认识,推动了巨大的实践创新,取得了显著的历史成就。在继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彩华章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必须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

    一、扣紧“责任链”,织密“责任网”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意应当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纪律的刚性约束不断明确和清晰。衡量一级党组织政治上强不强、全面从严治党是否坚定不移,一个重要的标尺就是能否旗帜鲜明地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各级党组织应认真贯彻落实意应当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统筹指导,带头知责履职,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头”的躬身不辍种好“责任田”,担起“第一责任”,当好“第一旗手”。

     二是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级考核指标纳入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工作述职,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摆在同等重要位置进行综合考评,根据不同责任主体,与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着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链,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由“软约束” 变成“硬指标”。

三是党组和下级党组织签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清晰界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即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明确“六个带头”的责任内容,即带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带头组织学习教育培训、带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头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带头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保障、带头组织督促检查和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出“责任清单”,对“该干什么”“该怎么干”等问题作出精细化规定。聚焦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事前申报、分级管理、归口受理”的管理体系,纵向加强各级党组织阵地建设,横向加强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确保在各自分管领域实现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勇当“战士”、不当“绅士”。

二、巩固“主阵地”,把好“准入关”

一是要强化建设意识形态阵地的主动意识,从根本上扭转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软弱被动局面。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定理想信念,不等不靠,主动“肩扛手挑”,强化对思想文化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二是要具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新思潮话语争锋的勇气,要敢于举旗亮剑、主动发声,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企图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面对沉渣泛起、大肆传播的各种错误思潮,打着“创作自由”“学术自由”幌子踩红线、破底线的各种行为,不能怕炒热、投鼠忌器、听之任之,更不能隔靴骚痒、被动应付,必须积极回应、礼尚往来、主动亮剑。

三是强化全面阵地管理理念,要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既要做好无形阵地的管理,又要做好各类有形阵地的建设;要系统管好各类党刊党报等传统媒体阵地,管好高校思想阵地、学会协会等社科理论研究阵地,管好与意识形态有关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舆论传播阵地,也要守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客户端等新型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四是各类阵地宣传工作还应做到“量体裁衣”。面向基层、面向干部群众,因地制宜,切实把凝聚民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大众化的手段,唱响“党的好声音”,解决好理论武装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唱响“大合唱”,下好“一盘棋”

众所周知,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需要不断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积极探索“专管专抓”的新模式、新思路,切忌“九龙治水”。

一是凝聚工作合力,增强全局观念。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传部门的一家之事,决不能坐视让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只有唱响“大合唱”,下好“一盘棋”,意识形态工作才能不断续写崭新华章。对此,各级党委(党组)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在要求融入各自实际工作。总体而言,宣传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网信、文化、新闻出版、社科理论等部门职责,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厘清工作职责,避免“不抓不管”。“没有分工的共同负责,实际上是职责不清、无人负责,其结果必然导致管理上的混乱和效率的降低。”意识形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就目前来看,一些本应由多部门协同完成的工作,因为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导致该谁抓不知道、该谁管不清楚,齐抓都“不抓”、共管都“不管”,有了好处一哄而上,有了难处一哄而散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只有夯实责任,才能抓好落实。为避免“不抓不管”现象的出现,要在各级组织系统内部形成行动自觉,相关部门及其成员要达成共识,在处置问题方面要有各种规程、条例、范围、目标、计划等表达职责的形式,对象分工、职责分工要明确。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防止“政出多门”。现实实践中,除了分工责任不明之外,也存在着分解、分配工作任务时,各部门各单位沟通协作机制欠缺,从而使得整体工作出现“踢皮球”“推责任”的状况。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牵头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应当就工作衔接部分的空当或模糊地带、可能出现的工作盲区和管理漏洞等方面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来分割并管束各部门各单位的权力和职责。

四是严格监督问责,强化履职担当。问责追究不严肃、失责处罚不严厉,势必造成意识形态工作的齐抓共管走形变味,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在有效实施责任追究和处罚上,有直接制约关系的上级机关应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检查督导。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过程中的小毛病、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指明,早警醒、早帮助,不搞“马后炮”,防止小错酿成大患,失责变成违纪违法;对一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件,要本着治病救人、惩前些后的初衷,敢于唱黑脸,问责查处动真格,形成威摄效应,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是拉起“高压线”,用好“刀把子”。毫不放松社会的“硬控制”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保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运用国家机器、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对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强制性控制,对消极的社会越轨行为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要硬起手腕进行坚决打击与治理,不能有丝毫的姑息和纵容。尤其是对于邪教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社团的管理,防止邪教以合法社团的形式出现。对于已经形成并正在开展活动的邪教组织,要及时予以取缔;对于想在中国进行传教的国外邪教,我们应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对打着宗教交流的旗号进行邪教宣传的国外各种新宗教的活动,应时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做到防治邪教有法可依,防止邪教在青少年学生中渗透,积极排查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和场所中的邪教苗头,严厉打击打着强身健体、祛病健身等幌子进行邪教传播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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