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国宏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来源: 日期:2025-03-12 阅读次数:
洛阳国宏新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洛阳国宏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该项目位于伊滨区司马光路与柿园街西南角。总建设用地面积567080.67㎡(约850.62亩)。
现因生产工艺升级,申请对原批复总平面图以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取消控制室1、精馏装置1、辅料间1、事故收集池及初期雨水池1。增加宿舍5、NMP泵房。对极片1、设施房3、化学品仓2、NMP罐区根据使用需求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约54.14万㎡,较原批准总建筑面积减少72655.766㎡,容积率由1.44调整为1.26,建筑密度由48.97%调整为45.22%。(详见公示图纸)。
现依法在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1日在项目现场将调整后规划设计方案同步予以公示。
本局认为该规划内容可能涉及他人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本局现按程序发布听证公告。请洛阳国宏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的利害关系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资料(房屋契证或购房合同)正本、复印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18时前向本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和其他形式的申请,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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