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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程序合规+现场释法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 日期:2025-04-02 阅读次数:
2025年2月,马某某、周某某及倪某某因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局收到起诉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进行研判。一是主动开展自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程序合法性、合规性积极开展自查。二是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制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指派我局副处级领导作为行政负责人出庭,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加强府院沟通,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庭审前,该案件承办人员积极主动和法院进行沟通,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庭审现场,我局行政出庭负责人和案件代理工作人员及时和涉案原告沟通解释,并对当事人的困惑现场解答。通过程序合规+现场释法,马某某、周某某及倪某某,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表示认可,当庭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此次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提升了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公信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秉持“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府院联动与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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