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洛阳市委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1-08-17 16:29:00 阅读次数: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洛阳市委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的公告


洛阳市委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含下设的专委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是洛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决策机构,研究解决规划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据《洛阳市委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市规委会委员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务委员、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组成。其中,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现公开选聘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有识之士经推荐踊跃报名。

一、委员候选人的选聘资格

(一)专家委员资格: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原则上委员年龄不超过60岁;

(2)关心本市规划事业,熟悉本市实际情况,常年在本市工作与居住;

(3)遵守市规委会的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市规委会及专委会各项会议;

(4)累计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专业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域经济(经济地理)、建筑学、道路交通、风景园林、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设计、市政工程、法律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国家认定的高级技术职称;②具有国家认定的注册技术职称;③博士学位;④取得省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奖项。

(二)公众代表委员资格: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原则上委员年龄不超过60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规划方面的基本常识,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3)关心本市规划事业,熟悉本市实际情况,常年在本市工作与居住;

(4)遵守市规委会的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市规委会及专委会各项会议;

(5)公众代表委员优先选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评代表等,原则上不包括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内的公务员。

二、选聘办法及推选日期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个人自荐或由社会团体(各协会、学会或联合会等)、其所在单位书面推荐,将推荐表(详见附件)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后报市规委会办公室。

(二)由市规委会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拟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推荐名单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为市规委会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委员名单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5日,市规委会办公室接受社会各界推选报名。

联系人:阴玥    张轩轩

联系电话:0379—63225167             

电子邮箱:zss915@126.com

联系地址: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凯旋东路26号)506办公室

附件:洛阳市规委会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推荐表

洛阳市规委会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推荐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洛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