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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国土局2015年第一季度国土资源管理主要统计指标分析

来源:日期:2015-03-04 06:07:03阅读次数: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第一季度国土资源管理主要

                                  统计指标分析

一、土地和矿产勘查开发市场运行情况

(一)土地市场情况

1.土地供应情况

1-3月份,我市共供应土地298.597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5.4441 顷,同比上升5%,工业用地83.129公顷,同比下降50%,住宅用142.2305 公顷,同比上升28.2%,其他用地 47.7941 公顷,同比下降57.5%。

2014年9-12月,我市累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80.0662公顷,环比降低了65.3%,同比降低26.25%;新增建设用地6.415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07%,同比增加78.16%,环比降低78.16%;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20宗,面积80.10公顷,占总出让面积的71.32%,本季度工矿仓储用地36.7797公顷,住宅用地53.8641公顷,分别占总量的15.92%、23.32%。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40.4937公顷,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15.6204公顷,分别占住宅用地面积的75.2%、29%。

从区域布局来看, 各县(市、区)供地面积达到107.0857  公顷,市本级191.5119  公顷。市本级土地供应情况呈现向新区转移趋势,今年一季度,洛阳新区供地13宗,面积116.8580公顷。洛北16宗,面积74.653公顷。

2.土地出让情况

2015年一季度我市累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56 宗,193.515379公顷,出让合同价款244767.7651  万元。一季度无流拍土地。

3.房地产用地情况

一季度我市住宅供应用地142.230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7.6%。与去年同期286.8394公顷相比,供应面积同比下降53%。这和全国大多数城市形势一样,住宅供地呈现出下降态势。这与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金融机构收紧贷款审批等政策相关。同时市场上住房刚性需求者也存在观望情绪,希望房价下降,故延缓了购房计划。在住宅用地上我市重点保障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今年上半年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42.4959公顷。

(二)矿产勘查开发市场情况

一是引导优势企业矿业集团与地勘单位、矿区所在地政府合作勘查,实施找矿突破。为促进嵩县黄水庵钼多金属矿区找矿突破,在市局的引导下,矿业集团出资、核工业地质局出技术、县政府协调外部环境,三家组建公司实施对黄水庵矿区整装勘查。近年来,矿业集团共出资16565万元,核工业地质局实施勘查,施工槽探25676立方米,钻探71243米,坑道7274米,初步估算,333以上钼金属资源储量59万吨,共伴生铅金属资源储量132万吨,实现了找矿突破。

二是对市县发证的无风险矿种,按照要求由国家出资开展必要的地质工作后直接出让采矿权。我局与财政局协调沟通达成一致,并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出资,我局采取矿业投资管理中心具体实施的方式,对拟出让的采矿权进行前期勘查。截止目前,我市依据矿权设置方案,已对24个非金属资源矿区实施了勘查。通过政府出资勘查既保障了勘查成果的真实可靠,又为市县储备了一批为县域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的矿产地。

三是采矿权出让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根据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开展了制度实施以来我市第一个采矿权出让。委托洛阳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完成了洛宁县梅鹿山花岗岩矿区采矿权挂牌出让,出让起始价为600万,经过激烈竞价,最终以1亿元成交,竞得人已缴纳第一期价款2600万元,进入采矿权办理程序。另外,根据矿业权设置方案,新安、嵩县、汝阳、宜阳15个矿区前期地质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对其中9个项目进行了野外验收。勘查结束后,将作为下一批挂牌出让项目,对社会公开出让,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

(三)国土资源秩序及维护民生权益情况

一是严查违法用地。全市共发现违法占地行为29宗,总占地面积10.78公顷,其中违法占用耕地行为17宗,占地面积4.06公顷,现已结案24宗,面积10.02公顷。

新年伊始,我市不断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严查土地违法。2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部署暨培训视频会议。我局领导班子、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栾川地矿局主管执法、法规、信访、地籍的副局长及科(股长),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及各分局主要领导参加培训。我们下一步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要求,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并在坚持依法依规利用国土资源的前提下,疏堵结合,正确对待农民致富的愿望,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合理审批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民合理的土地需求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加以正确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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