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志林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3-09-13 09:48:00阅读次数:
中共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中共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经与中共洛宁县委组织部协商,局党组研究决定:
胡志林同志挂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期一年,期满职务自行解除。
201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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