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区瀍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
来源:日期:2017-09-20 14:43:21阅读次数: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洛阳市区瀍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列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下达2017-2018年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豫电发展〔2017〕134号)。洛阳市区瀍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为洛阳市区东部洛河以北区域的重要电源支撑,可以满足该区域的供电需求,缓解220KV朝阳变、中州变的供电压力,同时优化220KV电网开环后市区东部110KV电网结构,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项目用地位于洛阳市瀍河区。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用地总规模0.728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申请用地0.7281公顷,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如下:瀍河220千伏输变电站用地面积0.6411公顷,进站道路路用地面积0.035公顷,其他占地0.052公顷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使用标准汇编》的规定。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该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现将我局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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