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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大谷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来源:日期:2023-07-12 15:58:00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洛阳大谷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基本情况:《通用航空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9年11月获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复。鉴于洛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以及三区三线成果下发,规划范围发生变化,重大区域基础设施调整。本次控规规划范围除机场外,基本位于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发生变化,原控规中产业用地占比及产业发展方向,不能更好指导片区发展。本次控规修编是在原有控规基础上,对其发展定位、用地结构、控制指标等进行修编。

规划范围为北至东汉帝陵南兆域保护范围南约500米,南至洛阳万安通用机场,东至寇店镇镇界,西至掘丁路,总用地面积约103.98公顷。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洛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附注:

1.公示日期:2023年7月12日-2023年8月10日(30个自然日)

2.查询网址:http://lybnrp.ly.gov.cn/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信息反馈方式:公示期内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映,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洛阳市市民之家六楼6017房间洛阳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

5.监督电话:63225083,65518316;邮箱:lysxxghk@163.com

 

 

 

 

 

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整体形成“一心、一轴、三组团”的规划结构。“一心”为综合服务中心,“一轴”为城镇发展轴,“三组团”为分别为绿色智造产业组团、示范制造产业组团、通用航空机场核心区。

规划总用地103.98公顷,规划总人口为0.7万人。城镇建设用地86.9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72公顷,工业用地48.4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59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36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0.44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6.40公顷,其中机场用地16.40公顷。

按照相关规范,规划一处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五分钟生活圈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幼儿园、综合运动场地、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老人服务站点、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等8类9处。

指标控制:落实风貌导则指标控制体系,结合文物保护要求、近山滨水要求,居住区设计规范等要求,对各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进行推算、复核。总体容积率控制在1.5左右,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

对开发强度、城市风貌、绿地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环境保护、“五线”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划与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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