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土地违法典型案件处罚结果
来源:日期:2008-01-15 11:05:00阅读次数:
一、洛阳市亚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经查实:洛阳市亚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06年12月占用瀍河区旭升村一般耕地6.87亩建厂,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于2007年5月11日立案调查,2007年8月27日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二是处以45800元的行政罚款。目前,此案已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二、洛阳市瀍河区旭升村百年仓储违法占地案
经查实: 瀍河区旭升村百年仓储未经批准,于2005年7月占用该村一般耕地9.88亩建仓库。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我局于2007年5月立案调查,2007年9月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局,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二是处以131746元的罚款。目前,已上缴罚款3万元,剩余罚款已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三、张六尧违法占地案
经查实:张六尧未经依法批准,于1997年6月擅自占用红山乡圪垱头村四组、五组土地(一般耕地)2824.579平方米(合4.2369亩),建设厂房的用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张六尧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罚款捌仟肆佰柒拾叁元整(8473元)。
四、张玉宽违法占地案
经查实:张玉宽未经经依法批准,于2003年1月擅自占用红山乡白湾村一组土地(独立工矿)909.485平方米(合1.364亩),建设厂房的用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张玉宽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罚款肆仟伍佰肆拾柒元整(8473元)。
五、徐太逊违法占地案
经查实:未经依法批准,于2005年1月擅自占用红山乡后李村一组土地(林地)351.552平方米(合0.5273亩),建设厂房的用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徐太逊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罚款叁仟伍佰壹拾伍元整(3515元)。
六、洛阳兆丰安阀门铸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洛阳兆丰安阀门铸钢有限公司未经合法批准,于2005年9月占用涧西区工农乡西马沟村一般耕地7460平方米(合11.191亩)建铸钢厂。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处罚如下:
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处以罚款拾肆万玖仟贰佰(149200)元整。
已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该单位法人代表石来安的刑事责任。
七、洛阳市涧西曙光机械加工厂违法占地案
洛阳市涧西曙光机械加工厂未经合法批准,于2006年6月占用涧西区工农乡西马沟村一般耕地5548平方米(合8.323亩)建机械加工厂。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处罚如下:
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处以罚款拾壹万零玖佰陆拾(110960)元整。
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现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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