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您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处罚结果

洛阳市南府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占用伊川县城关镇南府店村建设用地案

来源:日期:2015-09-18 09:47:10阅读次数:

洛阳市南府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伊川县城关镇南府店村建设用地2874.58平方米(合:4.31亩)建德馨苑住宅小区,属违法占地行为。

伊川县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15813日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伊国土资执罚字2015061号),责令洛阳市南府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城关镇南府店村2874.58平方米集体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2874.5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一切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符合规划);并处以每平方米3元罚款,总计人民币8624元整。

当事人于2015813全额缴纳了罚款,将非法占用的2874.58平方米建设用地退还给伊川县南府店村委,涉及的地面建筑物于2015826移交伊川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现已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洛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