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大岭非法擅自开采矿石案
来源:日期:2015-11-24 09:42:17阅读次数:
2015年10月15日,嵩县局监察队在大章镇任岭村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大岭非法擅自开采矿石。经查,当事人为马某某,男,现年53岁,家住嵩县城关镇新一村七组54号。当事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8日,在大章镇任岭村大岭动用挖掘机一台、铲车一台、后八轮四辆,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将开采出的金矿石上堆淋场堆淋后,获取违法所得33335元。
嵩县局当即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10月15日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无证开采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33335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0%的罚款6667元,共计40002元。当事人在接到该行政处罚决定后停止了无证开采行为,并于2015年11月4日全额缴纳了罚款,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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