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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TDJYX-2008-19-22)

来源:日期:2008-10-17 15:52:07阅读次数:

  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洛阳新区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位 置
面积
( m2 )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亩)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TDJYX-2008-19-1
规划路以东
伊洛路以北
82297.387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不低于1.4且不超过2.2
不低于35%,人均不少于1㎡
不超过30%
不超过
36米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1
7000
TDJYX-2008-19-2
学府街以西
伊洛路以北
80812.866
73
7000
TDJYX-2008-20
经五路以东
滨河路以南
230亩(以实测为准)
科研
不低于0.8不高于1.2
不高于30%
不低于20%
不超过80米
50年
29.5
5500
TDJYX-2008-21
经七路以东
洛宜路以北
40亩(以实测为准)
不低于2.0不高于3.0
不低于35%
不高于35%
不超过90米
50年
29.5
1000
TDJYX-2008-22
汇通街以西
宜人路以南
55332.758
市政公用设施
不低于1.8且不高于2.0
不低于30%
不大于36%
不高于
60米
50年
53
35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17日至2008年 11月15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17日至2008年11月15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须在2008年11月15日17时前转至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帐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1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08年11月6日9时至2008年11月17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三)公告中19-1、19-2两地块必须统一规划设计。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凯旋东路26号一楼东厅
  联系电话:0379-63238336 63305709   
  联 系 人:刘经阁 温晓非
  全  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行凯西支行               
  帐  号:413064000012015016087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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