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TDJY-
2008-20 |
涧西区310国道北侧 |
105554.67 |
工业用地 |
现状,连同地面资产一同转让 |
工业50年 |
336元/㎡ |
100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06月11日至2008年07月08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06月11日至2008年07月08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08年07月08日前转至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07月08日17:30前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08年07月01日至2008年07月10日,不低于1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三)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凯旋东路26号一楼东厅
联系电话:0379~63238336 63305709
联 系 人:王根法 张超英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