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TDJY-2011-20、21、22、23号)
来源:日期:2011-04-22 16:11:49阅读次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TDJY-2011-20 |
涧西区西苑路43号 |
7081.48 |
住宅兼容商业 |
容积率≤4.0; 建筑密度≤36%;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450 |
2400 |
TDJY-2011-21 |
涧西区江西路西侧 |
1885.26 |
商业办公 |
容积率1.0-3.2; 建筑密度≤45%; |
商业40年 |
3450 |
650 |
TDJY-2011-22 |
涧西区新疆路与江西路交叉口 |
18248.63 |
住宅兼容商业 |
容积率≤4.5; 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300 |
4200 |
TDJY-2011-23 |
涧西区西苑路与天津路交叉口东南角 |
49629.488 |
住宅兼容商业 |
容积率≤6.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400 |
188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有禁止参加土地竞买行为的,不得参加,具体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5月20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5月20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11年5月20日17时前转至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5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11年5月12日9时起截至2011年5月23日16时,不低于1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三)20号地块竞买人须在规划用地范围内无偿提供原址回迁安置房80套(安置面积7015平方米);建设配套地下停车场2个(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翻新住宅区道路200米;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书面承诺接受涧西区政府监管的有关条款。
(四)参与竞买21、22、23号地块的企业须提交涧西区政府备案的承诺协议书。
(五)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 系 人:王根法 靳小燕
联系电话:0379-63305508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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