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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TDJY-2011-20、21、22、23号)

来源:日期:2011-04-22 16:11:49阅读次数:

  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细要求见规划技术要点通知书)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元/

保证金

(万元)

TDJY-2011-20

涧西区西苑路43

7081.48

住宅兼容商业

容积率≤4.0

建筑密度≤36%

商业40

住宅70

3450

2400

TDJY-2011-21

涧西区江西路西侧

1885.26

商业办公

容积率1.0-3.2

建筑密度≤45%

商业40

3450

650

TDJY-2011-22

涧西区新疆路与江西路交叉口

18248.63

住宅兼容商业

容积率≤4.5

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商业40

住宅70

3300

4200

TDJY-2011-23

涧西区西苑路与天津路交叉口东南角

49629.488

住宅兼容商业

容积率≤6.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5%

商业40

住宅70

5400

188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有禁止参加土地竞买行为的,不得参加,具体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5月20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5月20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11年5月20日17时前转至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5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11年5月12日9时起截至2011年5月23日16时,不低于1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三)20号地块竞买人须在规划用地范围内无偿提供原址回迁安置房80套(安置面积7015平方米);建设配套地下停车场2个(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翻新住宅区道路200米;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书面承诺接受涧西区政府监管的有关条款。
  (四)参与竞买21、22、23号地块的企业须提交涧西区政府备案的承诺协议书。
  (五)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 系 人:王根法 靳小燕  
  联系电话:0379-63305508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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