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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TDJYX-2009-22、23)

来源:日期:2010-02-11 16:01:31阅读次数:

  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位 置
面积
( m2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元/ m2
保证金(万元)
TDJYX-
2009-22
香山路以南
永泰街以东
58556.471
城镇混合住宅
容积率:4.5-5.0
建筑密度:不超过35%
建筑高度:不得低于90米
绿地率:不低于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105
18181
TDJYX-
2009-23
香山路以南
长兴街以西
55314.467
3105
1717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20日至2010年3月10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20日至2010年3月10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须在2010年3月10日17 时前转至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10年3月3日9时至2010年3月12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三)两地块须在交地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并在动工后一年内投资额不少于投资总额的25%,二年内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三年内竣工。
  (四)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凯旋东路26号一楼东厅
  联系电话:0379-63305709
  联 系 人:温晓非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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