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路跨伊河大桥工程一书四方案
来源:日期:2016-06-30 02:09:20阅读次数: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呈 报 材 料
“一书四方案”
编 制 机 关(公章):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 制 时 间: 2016 年1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 希望路跨伊河大桥工程 | ||||
申请用地总面积: | 29.2769 |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23.0993 | ||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 权 属 地 类 | 合 计 | 其 中 | ||
国有土地 | 集体土地 | ||||
总计 | 29.2769 | 6.0113 | 23.2656 | ||
(一)农用地 | 17.9505 | 0.2017 | 17.7488 | ||
其中 | 耕地 | 13.8316 | 13.8316 | ||
林地 | 1.6189 | 1.6189 | |||
园地 | 1.3229 | 1.3229 | |||
其他农用地 | 1.1771 | 0.2017 | 0.9754 | ||
(二)建设用地 | 6.1776 | 0.8355 | 5.3421 | ||
(三)未利用地 | 5.1488 | 4.9741 | 0.1747 | ||
分 批 次 城 市 ︵ 村 镇 ︶ 建 设 用 地 | 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 | 用地面积 | 开发用途 | ||
续一
单 独 选 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 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文件 | 预审机关 |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
批复文号 | 洛国土资〔2012〕390号 | ||
预审意见: 一、希望路跨伊河大桥工程项目是已经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交通项目(洛发改新区[2010]14号),项目拟建全长5.2公里,拟投资4.59亿元,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希望路跨伊河大桥工程项目共使用土地29.4420公顷,其中国有土地5.9822公顷;拟占用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八里堂村、槐树湾村、龙门镇裴村、诸葛镇刘井村、西马村、司马村、杨堂村、西韩村集体土地共计23.4598公顷,其中农用地18.0131公顷(农用地中耕地14.0826公顷),建设用地5.2720公顷,未利用地0.1747公顷。项目用地已纳入正在报批的《关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龙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诸葛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项目建设所需补充耕地资金要列入工程概算,同意你单位委托伊川县国土资源局拟定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在用地报批前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四、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要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在用地报批前办理矿产资源压覆和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手续。 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 |||
项目批准 文 件 | 批准机关 |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准文号 | 洛发改新区〔2011〕6号 |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全长约5211米,主要包括希望路跨伊河大桥东西引线道路,跨伊河桥梁一座,与二广高速互通单喇叭立交一座,还包括交通、排水、照明和绿化工程。 | ||
工程设计 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准文号 | 洛发改新区〔2011〕33号 | ||
工程预算 | 4.28亿元 | ||
功 能 分 区 名 称 | 用 地 面 积(公顷) | ||
路基 | 29.2769 | ||
续二
县(市)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市(地、州) 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市(地、州) 人民政府 审查意见 |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填表人:姚岚
二、农 用 地 转 用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 转用面积 | 其 中 | ||||
国有土地 | 集体土地 | |||||
农用地 | 17.9505 | 0.2017 | 17.7488 | |||
其中:耕地 | 13.8316 | 13.8316 | ||||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
符 合 规 划 | 需 调 整 规 划 | |||||
规 划 级 别 | 国家级 | 规 划 级 别 | 国家级 | |||
省 级 | 省 级 | |||||
市 级 | 市 级 | |||||
乡 级 | √ | 乡 级 | ||||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 ||||||
拟使用年度计划 |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 |||||
本年度计划指标 | 结转计划指标 | 农用地 | 其中:耕地 | |||
√ | 17.9505 | 13.8316 | ||||
若使用结转计划指标,请予以说明: | ||||||
三、补充耕地方案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 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 ||||
对应土地整理复垦 开发项目 | 项目名称 | 洛宁县201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 |||
项目编号 | 项目备案编号41032820120008 确认信息编号410000201600094370 | ||||
项目位置 | 罗岭乡核桃沟村、兴华镇程窑村、 河底镇段庄村、城郊乡张坡村 | ||||
补充面积 | 13.8316 | ||||
补充耕地方式 | 委托补充 | √ | |||
自行补充 | |||||
缴纳耕地 开垦费情况 | 收费标准 | 14.7 | |||
缴纳金额 | 203.3245 | ||||
已完成补充耕地情况 | |||||
已补充耕地面积 | 13.8316 | ||||
验收单位及文号 |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洛国土资文〔2012〕518号 | ||||
计划补充耕地情况 | |||||
计划补充耕地面积 | |||||
补充耕地 实施计划 | 补充年度 | 完成面积 | 资金安排 | ||
续一
补充耕地地块情况 | |||||
序号 | 补充耕地地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 土地现状 | 补充面积 | ||
1 | I-49-55-(54) 78/311 | 荒草地 | 3.1418 | ||
2 | I-49-67-(22) 2/311 | 荒草地 | 1.4760 | ||
3 | I-49-67-(22) 68/311 | 荒草地 | 2.3423 | ||
4 | I-49-56-(14) 4(12.18)-1/311/311 | 荒草地 | 2.9707 | ||
5 | I-49-56-(50) 14/311 | 荒草地 | 3.9008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计 | 13.8316 | ||||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情况 | |||||
序号 | 补划地块图幅号及图斑地类号 | 补划面积 | 重要拐点坐标 | ||
备注: | |||||
四、征 收 土 地 方 案 | ||||||||||||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 ||||||||||||
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 乡(镇) | 关林镇、龙门镇、诸葛镇 | ||||||||||
村 | 八里堂村、槐树湾村、裴村、刘井村、司马村、西韩村、西马村、杨堂村 | |||||||||||
权属状况 | 权属清楚,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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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编号 | 征收土地面积 | 区片地价 标准 | 补偿金额 | |||||||||
合计 | 农用地 | 建设 用地 | 未利 用地 | 社保 标准 | 社保 金额 |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 农用地 | ||||||||
4103000014 | 7.7573 | 4.9855 | 3.0362 | 1.3229 | 0.6264 | 2.5971 | 0.1747 | 130.92 | 7.92 | 1015.5857 | 61.4378 | |
4103000022 | 7.0214 | 5.2992 | 3.8556 | 1.3792 | 0.0644 | 1.7222 | 97.92 | 7.92 | 687.5355 | 55.6095 | ||
4103000024 | 8.4869 | 7.4641 | 6.9398 | 0.2397 | 0.2846 | 1.0228 | 90.42 | 7.92 | 767.3855 | 67.2162 | ||
合计 | 23.2656 | 17.7488 | 13.8316 | 1.3229 | 1.6189 | 0.9754 | 5.3421 | 0.1747 | 2470.5067 | 184.2635 |
续一
其它费用 | 名 称 | 金 额 | |||
青苗补偿费 | 26.9716万元 |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按洛政办【2013】113号文件计价补偿,约需1234.0251万元。 | ||||
征地总费用 | 3731.5034万元 |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 160.3872万元/公顷 | ||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 557人 |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 306人 | ||
安置途径 | 货币安置 |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2286.2432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 |||
社会保障安置 | 洛阳市人民政府已落实社保费用184.2635万元,已全部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
| ||||
拆迁安置 | 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我市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 ||||
备注 | 八里堂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45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44亩;槐树湾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18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15亩;裴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22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21亩;刘井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99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98亩;司马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93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93亩;西韩村征地前人均耕地1.15亩,征地后人均耕地1.14亩;西马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97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93亩;杨堂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69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68亩。 | ||||
五、供 地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里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 希望路跨伊河大桥工程 | |||||||
建设用地单位名称 |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申请用地面积 | 总 面 积 | 29.2769公顷 | ||||||
分期建设项目 申请 用 地 | ||||||||
本 期 拟 供 用 地 | 面积合计 | 29.2769公顷 | ||||||
功能分区 | 数量 | 面积(公顷) | 指标控制面积 | 指标对应条件 | ||||
新增用地 | 原有用地 | |||||||
路基 | 29.2769 | |||||||
提供方式 | 功能分区 | 供地面积 (公顷) | 设定用途 | 评估价格 (元/平方米) | 拟议单价 (元/平方米) | 用地年限 | ||
划 拨 | 路基 | 29.2769 | 道路 | |||||
建设 用地指标适用情况及有关情况说明 |
希望路跨伊河大桥工程项目参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项目是根据2013年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中第二款限制类第十七其他:“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 根据洛发改新区〔2011〕33号文件,该项目道路路基宽度为60米。 | |||||||
填表人: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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