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的通知(1989年)
来源:日期:1989-03-27 09:52:00阅读次数:
【颁布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文号】豫政[1989]113号
【发布日期】 1989-9-5【实施日期】1989-9-5
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的通知
省政府豫政[1985]7号文件印发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在我省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工作中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物价调整等因素,原补偿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因此,经调查研究,综合平衡,修订了《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原《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停止执行。
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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