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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集中排查失联外逃人员暨清理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6-09-08 11:04:08阅读次数:

洛国土资〔2016〕248号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集中排查失联外逃人员暨清理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分局:

根据省纪委关于全面掌握失联、外逃人员情况,全面清查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情况和市纪委洛纪发〔2016〕10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清理对象和填报范围

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排查的失联、外逃人员包含自1996年1月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与党组织或单位失去联系的人员)。

二、排查清理内容

(一)失联、外逃、出走人员排查工作

1.对于失联、外逃、出走的人员,无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都要如实填报。

2.外逃、出走去向无论是国内或国(境)外均需填报。

3.已于2016年8月31日前追回、归案的人员不再填报。

(二)个人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清理工作

证件清理类别为截至2016年8月31日前,个人持有的身份证、因公或因私护照、因公或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统计及自查自报9213日)

排查失联外逃人员和清理个人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具体由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党委、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

1.失联、外逃、出走人员情况的排查,由市局人事科组织实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报。排查后人事科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失联信息统计表》(附件1)、《外逃信息统计表》(附件2)、《出走信息统计表》(附件3)和《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附件4),由市局党组书记审核签字确认后,报纪检监察室纸质版、电子版。

2.身份证清理工作由各单位组织自查,如实填写《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附件5)、《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附件7),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市局纪检监察室。其中,市局副处级以上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附件5),由纪检监察室单独组织自查填报后报市纪委存档备案。

出国(境)证件清理工作,由市局人事科组织自查,如实填写《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附件6)、《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附件8)。附件6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副处级以上人员由市局党组书记)审核签字确认、附件8由市局党组书记审核签字确认后,报纪检监察室纸质版、电子版。

按省纪委、市纪委要求,在自查自报阶段,凡如实填写违规持有证件且及时纠正的,不追究当事人的党政纪责任。但漏报或瞒报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附件1至附件8的电子版,可从市局纪检监察室公用邮箱lygt63303395@163.com自行下载,密码63303395。

(二)汇总上报(914920

各单位要对排查清理工作统计情况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汇总,9月14日上午11:30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市局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是ly-gtzyjj@163.com纪检监察室归类、整理、汇总后,以光盘和纸质两种形式(光盘内含本单位所有人员自查信息)报送市纪委。

四、组织领导

针对本次排查清理,市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力争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机关党委,甘应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体工作运转,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审查把关,督促各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职责。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掌握失联、外逃人员情况,彻底清查个人持有证件情况,是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抓紧动员部署,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排查清理任务。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集中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好清理排查和统计工作,确保实现数字准、情况明,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纸质版、电子版的上报工作。

(三)严明纪律。市局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排查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出现瞒报漏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严肃问责,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通过扎实工作,严格执纪,确保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联 系 人:市局纪检监察室  周游

办公地点:市局纪检监察室416室

联系电话:63303395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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