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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集中整治行动纳入纪检监察部门问责事项

来源:日期:2017-05-19 00:00:00阅读次数:

  5月18日下午,洛阳市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全市土地利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对下一步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部署。

洛阳市政府印发了《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消化处置“不实耕地”、盘活利用城镇空闲土地、清理处置违法用地、加快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遗留问题、解决部分地方耕地保有量突破保护目标红线问题等措施,集中解决好全市长期积压的土地利用管理遗留问题,逐步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执法检查、维护权益长效机制,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格局。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王琰君在会上强调,一是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全省共列出9个方面的问题,我市8类问题单上有名,有些问题位居全省前列,形势严峻。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敢于亮剑,将洛阳市集中整治问题清单上报市政府督察室,及时进行督察督办。二是要增强紧迫性。省厅对各项问题的整改,明确了时间节点,我们要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国土部门要加强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按照方案规定的任务、时限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按照时间节点,分步分项抓好落实。要将集中整治列入政府责任目标,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和季讲评,适时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提高整改自觉性。变要我整改为我要整改,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将纳入到纪检监察部门问责事项,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对整改不力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市纪委直接介入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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