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您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3-04-13 16:29:00阅读次数: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

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2]6号)要求,市政府对2022年4月25日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清理结果

经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宣布废止、失效5件,需要修订1件。

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二、需要修订文件的时限与要求

对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期定为2022年12月31日前。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按照程序抓紧修订后报市政府重新发布。在修订期间,与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要停止执行。逾期不修订且未重新发布的,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自行失效。

附件:1.洛阳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洛阳市人民政府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洛阳市人民政府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2年9月17日

附件1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有效的文件目录.docx

附件2洛阳市人民政府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3洛阳市人民政府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洛阳市人民政府